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自2007年3月19日至2007年4月10日,对扬州市邗江区慈善协会(以下简称区慈善协会)2006年度社会捐赠慈善款物及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慈善协会成立于2002年12月,现有工作人员4名,该会于2006年8月在沙头镇下设1个慈善分会,分会现有工作人员3人。
2006年度区慈善协会账面反映慈善基金收入1717639.44元,其中:定向捐赠120000元,沙头镇慈善分会募集基金499700元,其他单位、部门及社会热心人士捐赠927005元,省拨入大病救助专项收入84000元,投保收益75897.8元,利息收入等11036.64元;慈善基金支出763172元,其中:定向捐赠支出20000元(另外100000元定向捐赠于2007年初支出),省大病救助专项支出84000元,助学补助372400元,敬老院补助60000元,生活困难补助85000元,大病救助71500元,办公经费补助70000元(其中10000元经费户已于2005年登记入账),其他支出272元。2006年度慈善基金本年结余954467.44元。至2006年底慈善基金累计结余5473841.62元。
2006年度区慈善协会共收到捐赠物资(全部为衣物)2490件,折合人民币148175元;向受捐单位和个人捐出物资2441件,折合人民币144325元。上年结存各类捐赠物资18件,折合人民币1480元,至2006年底,结存物资67件,折合人民币5330元。
2006年度区慈善协会账面反映办公经费收入145099.43元,其中:政府补助75000元,基金户拨入60000元,其他收入10099.43元;办公经费支出175584.51元,其中:人员工资84532.00元,办公费用88757.51元,其他支出2295元。2006年当年经费透支30485.08元,至2006年底办公经费累计结余12476.28元。
审计结果表明,2006年度,区慈善协会慈善基金继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慈善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区慈善协会继续开展好“5.19慈善一日捐”等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募集慈善基金,2006年度捐款的单位(部门)共计120家,此外有109家单位(部门)的职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了捐赠,并取得了84000元省大病救助专项拨款,共募集资金1546705元,同时,区慈善协会本着慈善救助的宗旨,2006年度共使用慈善基金776900元,受助对象达487人次,捐出衣物2441件,折合人民币144325元,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区慈善协会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应引起重视,并加以规范。
二、审计意见及建议:
1、区慈善协会应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完整地设置会计账薄,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并建立健全捐赠物资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2、慈善基金在目前已有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区慈善协会应处理好“量入为出”和加大救助力度的关系,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在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基础上,用好用足慈善基金,使我区的慈善事业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