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合管办落实审计意见取消一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资格

      近期,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在对全区2007年度农民健康工程专项资金审计中,专门延伸抽查了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结果发现,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按要求在醒目位置建立“四公示”,即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药品价格、公示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或是有公示而不常更新,形同虚设,个别服务站的卫生服务状况更是令人堪忧。为此,审计建议邗江区卫生局相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做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处罚,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根据审计建议,邗江区合管办组织各镇(街办)合管办对辖区内新农合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包括网络运行使用情况、诊疗服务规范情况、项目标准收费情况、“四公示”情况等。邗江区合管办对重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11次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取消了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资格。       (邗江  朱静)

 

[发布时间:2008-10-17]

本地审计网站:扬州市 广陵区 维扬区 邗江区 宝应县 江都市 仪征市 高邮市

Copyright©2006 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中路465号; 邮编:225009; 电话:0514-7987169;传真:0514-7982224;E-mail:sjj@h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