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廉建设】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关于在全体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建工作有关精神,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促进干部廉政勤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参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做法,现就在全局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全体审计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廉洁奉公、执审为民,促进审计机关树立更加良好的形象。

    二、述职述廉对象

    局全体在职干部。

    三、述职述廉内容

   (一)述职重点内容

     1、加强学习情况。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以及学以致用情况。

    2、依法行政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依法审计等方面的情况。

    3、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按照工作分工,开拓创新,发挥表率作用,求真务实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

    4、工作作风情况。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主动、积极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审、帮、促服务,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是否发扬民主、坚持原则、团结协作的情况。

   (二)述廉重点内容

     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项目责任中规定的职责以及“一岗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具体意见》和区委《实施办法》,积极实践审计机关廉政工作体系的情况。

     4、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情况。

     5、廉洁守纪情况。对照检查是否严格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在审计工作中是否做到客观公正、秉公执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程序及要求

     述职述廉工作每年一次,可专门进行,也可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进行。分四个步骤进行: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一般提前五天通知述职述廉报告人和与会者。报告人必须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议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2、召开述职述廉会议。会议由局长室、局支部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机关部分相关人员参加。

    3、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述职述廉总结。对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及整改情况等书面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总结先进经验,剖析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五、述职述廉的组织领导

    述职述廉工作在局长室、局支部的领导下,由分管组织人事的局领导牵头,并由分管组织人事的局领导和纪检组长具体负责。
[发布时间:20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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